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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榮區 發布時間:2021-01-2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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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整污水處理費是貫徹落實國家政策的需要。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水價機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20】233號文件要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應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調整。縣(區)城、城區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0元,并于2020年底前落實到位。
2、調整(制定)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是促進節能減排的需要。
調整(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是落實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促進水污染防治,加強污水處理力度,促進污水處理企業正常運行,改善水環境質量的具體措施。通過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可以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引導用水多的用戶調整用水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水。
3、調價后居民承受能力分析
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我區2017一2019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23329元、25104元、27062元。三年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165元,月均2097元。如果每戶家庭按3人計算,每戶月均可支配收入6291元。如果用水戶按戶均用水量,平房2立方米。樓房4立方米,每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按0.85元/立方米計算,平房污水費每月支出1.7元,樓房3.4元,調整后的污水費分別占家庭月平均可支配收入的0.027%和0.054%,污水費調整后,對區址居民生活不會造成大的經濟負擔。
相關文件: 關于大同市新榮區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